看了一下,可能和乌克兰丰县关系比较大,现在“胡说八道”版块的热度已经超越“我是女生”版块,可惜有些ID进不了胡说八道
**哈哈哈……
下面是普法宣传时间,买个女人最高法院怎么判?
蔡顺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1-07-13 浏览:439次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蔡顺光,男,汉族,1980年12月3日出生,农民。
2008年农历四月的一天上午,在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延亭村长沙自然村后门山一偏僻树林内,被告人蔡顺光从“陈伟”(另案处理)手中以33000元收买了被拐卖的被害人王某某“做老婆”。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父亲报案,前往解救王某某时,蔡顺光提前将王某某转移到霞浦县城松城街道燕窝里租房居住,由蔡顺光的母亲林水玉看管,自己则到霞浦县海岛乡渔船上打工。201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在蔡顺光的租住房内解救出王某某。两天后,王某某产下一男婴,现由林水玉抚养。王某某已返回原籍。同年2月1日,蔡顺光在霞浦县海岛乡一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顺光明知被害人王某某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并用转移被害人的方法阻碍解救,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蔡顺光收买王某某后,没有实施摧残、虐待行为并欲与王某某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蔡顺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蔡顺光有期徒刑八个月。
生个孩子肯定是你情我浓生下来的,肯定不是强奸生下来的,毕竟买来的媳妇,绝壁是一见钟情两厢情愿……
为什么那边非得这样骂陈教授呢?
2000这只大河马来鱼薯了?
,气急败坏吗?我如释重负。
来了必须好好待客啊!上西瓜
本来想靠大哥的瓜把鱼薯饭踩死结果瓦特了,满屏除了广告及瞎逼逼以外几乎连个真实普通照都没有的网站,也就这样了吧……
当然快绝迹了,禽兽在这里玩了玩后发现还是跟烂果的蛆蛆物以类聚比较开心,走好不送
哈哈哈,语文果然是语文老师教的。
现在都改口叫 “那边” 注册了
暴露出自己在这边注册了吧
眼馋
她们已经抓狂到连脸都不要了
希望苹果的正常人能来这边发帖,留那些守门的自己玩吧。
丰县的帖子真是让某些人原形毕露,看到了人性的恶毒,毫无做人的底限了
鱼薯关于的丰县贴子好几个了,除了chen教授外都是有同理心的正常帖子。
这个我也看到了,全天下都知道指鹿为马了,某大肠还在那儿嘴硬(自称客观冷静的看问题)
哈哈哈,比国家最高法院还要权威,非得在拐买罪上叠加一个强奸罪,这样搞得国家最高法院很被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