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之死

痛快!
没警犬出勤?看过视频,狗狗都好勇敢。曾和邻居家的混血狼狗玩,我还真有些害怕

我收回前面说她可能天朝恶习没改的话。
很有可能是心理疾病,无法manage这种issue。我有抑郁症,还不是特别严重那种,有时候都无力应付一些琐碎的小事,觉得很有压迫感就下意识逃避不去做。
我记得高中时病情比较严重,连去趟超市都得心理暗示好久的勇气…
而且,特别容易把事情想得很可怕,有被迫害妄想的倾向。所以她很可能真的把对方当新闻里那种假警察了
Ms. Yan Li was a graduate of Yale University in New Haven, Connecticut, with a Doctorate in Biostatistics. She worked years at Pharmaceutical and Biotech companies. It is so sad. Please watch the movie a “Beautiful Mind” to understand the struggles an American mathematician John Nash, a Nobel Laureate in Economics, had with the same mental issues that Yan Li battled with in her life. She was a beautiful mind and her son Derrick grieves for her while at his studies at UC, Berkeley.

Prayers for Yan Li, she was killed at Acqua Vista and lived in Unit 503. Her mental illness was difficult for her to manage and she tried and tried but never got the help she needed from the HOA or others. I spoke to the Sheriffs before they killed her and I said that force is not the only answer. Please wait for a Psychologist but they chose to go in without dialog. I am so sad because she did not need to die yesterday. Her son at UC Berkeley is grieving for her and can’t understand why no one at the HOA called him before the ev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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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我说她maniac并非他意,而是depression的终极状态就是mania
她这种状态很可能是经久不愈的抑郁症发展成了狂暴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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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可能是 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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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视频里警察没做到任何一个原则啊!首先使用什么器械,第二开了多少枪,第三开抢比例,喔理解是打哪个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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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bipolar就被叫做manic depression
可惜了这个女博士。
我看她屋子里也真的是没什么生活气息,估计病了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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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美人多薄命啊,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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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个人素质修养导致的,既是对警员也是对嫌疑人。但是对警察的这个框架实在太稀松,也是说你有理就有理。

没,就两个警察,我同意猫猫说的,这点英国做的很好,我看很多真实的警察出动,很大的情况下是男女配合,或者是说当报案有女性的话,肯定有女性警察,总之那个女的警察我蛮感激她的,很会安抚我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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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的,强烈建议你在鱼薯开嗓,叫摇大头给你开个 安琪和浓港 的聊天频道。我保证第一个打进去骚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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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完这段英文,彻头彻尾的悲剧

So sad, truly.

我保证给angeling天天发火箭:rocket:

那我就上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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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警察的行动准则,policing by consent
这个在很多欧洲国家都很少见。是现在国家里面少有的“文明之警”

內政大臣提及「民許警治」時,所指的是一套有悠久傳統的英國警治思想,通稱為「卑利的九條警治原則」。(譯註:卑利 Robert Peel, 1788-1850,曾任英國內政大臣。他在任其間,創立位於蘇格蘭場的倫敦警察廳,是現代英國警隊創始人。卸任後,卑利曾兩任英國首相,中環卑利街即以其命名。)然而,這套思想並無上溯至卑利的證據,它很可能是由倫敦警察廳兩位首任廳長(Charles Rowan 與 Richard Mayne;譯註:他們聯袂出任首任廳長)所擬。從1829年起,發給每名員警的《通例》中所載的原則為:

  1. 除了用兵力和嚴刑來鎮壓,預防犯罪與騷亂也是一個辦法。
  2. 要經常明白,警察履行職務的權力,繫於公眾對警隊的存在、行動、舉止,與警方取信於民、維持信任的能力之認可。
  3. 要經常明白,取信於民,維持公眾信任與認可,亦意味著為求大家守法,須促使公眾自願合作。
  4. 要經常明白,要民眾合作的難度,與為求達到警務目的而動用武力及強迫手段的必要性成正比。
  5. 要公眾青眼有加而不減,並非靠迎合公眾輿論,而是靠經常絕無偏私地維護法紀,完全不受政策左右,毫不考慮個別法律條文為義或不義,隨時為社會上任何人提供個別服務,伸出友誼之手,而不論財富或地位;隨時表現禮節與友善良好的幽默;隨時為保護生命而自我犧牲。
  6. 只有當勸喻、建議與警告仍不足以令公眾合作到一個地步,令公眾守法與恢復秩序時,方可使用武力,而且只能是在該場所實現治安目的所需的最低程度武力。
  7. 要時刻保持與公眾的關係,使「警為民,民為警」的歷史傳統保持現實。警隊只是民眾中唯一的受薪成員,全職履行每位公民都義不容辭,關乎社會福祉與存續的職責。
  8. 要經常明白,有需要嚴守警權,避免僭用或者令人覺得僭用了司法機關報應個人或國家的權力,或者以權威身份定罪與治罪的權力。
  9. 要經常明白,罪行與騷亂之缺少,而非對付它們的警方行動之顯眼,才是對警察效率的測驗。

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就是警察的生命安全在碰到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的时候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前几年有个被拖死的警察,之后引起是否应该在警界大规模发放电枪的大讨论。

英国还是一个很会反思的国家。警察高速追赶嫌疑人结果撞倒路人引起全民讨论。
其实还是需要开启民智,而这都是公开讨论问题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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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英文的人应该是她的挚友亲朋吧。

Please wait for a Psychologist but they chose to go in without dialog.
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没有得到心理医生的确诊。

可能很残酷,但是没有确凿的确诊,这个法律上很难追究警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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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meant to be light-hea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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